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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期间航空客货代理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航空公司,各航空运输客货销售代理企业:

 

上海世博会即将于今年51日隆重开幕,一直到1031闭幕,持续六个月。这是我国百年以来首次获得举办权及举行的注册类世界博览会,届时将有两百个左右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各国政要亦参加开幕式且将吸引海内外约7千万人次游客前来参观。紧随其后,第16届亚运会将于今年1112日至27日在广州进行,广州亚运会将设42项比赛项目,是亚运会历史上比赛项目最多的一届。亚运会过后,广州还初定于12月举办第十届残疾人亚运会。为实现“平安世博”“平安亚运”的工作目标,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顺利进行。遵照民航局《关于两会世博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0]774号)以及此前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现就世博与亚运会期间航空客货代理人的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事项,提出下列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并安全关口前移

鉴于最近发生的王家岭矿难因对员工安全培训不足,致使大量矿工未及时撤离事发现场并造成众多人罹难的重大安全事故、奥运会前及期间发生过疆独恐怖分子炸机未遂事件和不法分子袭击外国人的教训,且最近国际上连环恐怖袭击爆炸事件频发,国内安全生产及治安形势异常严峻且国内安保等级上升为奥运级别的现实,各会员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企业应做到安全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与安保的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及制度对人员、设备及设施的安全监管,以及对员工的安全与安保的教育及培训管理,以增强企业的员工的安全与安保意识及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及危机处理能力。事实说明,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警钟长鸣,是常抓不懈的系统安全管理工程。保证运输安全不仅是航空公司的事情,也是航空客货代理人第一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切实加强危险品常识的培训及安全与安保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上述民航局通知(2010-774号文件)的精神,特别是第六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民用航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部)及国家有关危险品安全与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ICAO DOC 9284)以及奥运期间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航空货运代理从事货物收货、储运操作及交运的人员(第45类人员)必须接受危险品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安全安保教育(合格证有效期两年),以保证其在作业中能够辨识出以普通货物名义交运或夹带的危险品。为此:

 

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将邀请民航局方安全、公安及市场监管的执法人员在所在地区,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治安的法律法规、民航安保条例、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的有关公约及国际标准,对代理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负责安全与安保的业务管理的人员集中进行安全与安保教育和培训(包括上述危险品的常识),旨在加强监管每日现场受训合格人员接收及交运货物并实施企业的安全质量及风险管理,防止将危险品及违禁品当普货收运并交运给航空公司或其机场的地面代理而危及航空安全;

 

2.为了使广大货运代理企业及时接受普及性培训及安全教育,本协会于奥运期间在局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下,利用现有的网上远程危险品课程培训,本协会培训网址:www.cata.org.cn,联系电话:010-85633938或技术咨询的www.cata-tranport.com.cn,电话:010-88825487,以便相关货运代理企业员工及时得到培训合格及危险品安全教育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各货运代理企业要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在世博会召开期间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对于不会操作电脑及上网的员工,可由会操作的协助完成培训任务,以保证世博会期间的安全与安保;如需集中面授的企业亦可直接与协会联系以派教员到当地会同局方监管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与培训,联系电话同上。须要说明的是,本协会只要求上述5名货运代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在资质认可及年检时进行检查。依照述上述法律法规及民航局文件,所有涉及货物的作业及管理人员均需培训,故各货运代理人可与合同航空公司协商培养内部的安全与安保教育及危险品常识培训的教员以对内部有关人员培训,亦可与本协会联系培训事宜;

 

对于未依法接受培训货运代理人的收货、交货和安全与安保业务负责人及企业法人代表的5名人员或过两年期未及时复训的人员,一经被局方监管人员或本协会发现或接到有关方举报,将按总局文件精神及协会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代理企业资质;今后在申请本协会将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下依法设立的各类特殊经营的行业专业资质时,将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且协会将该代理的安全信誉情况告知有关会员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保障代理人,以加强各会员航在制定自身企业安全管理标准中的风险防范;

 

3.鉴于一些机场(包括边远地区的)机场地面货运业务代理企业尚无危险品专职培训教员的情况,有关机场货运地面代理企业可登陆本协会培训网站对法律及国际标准规定的属于第7812类人员(航空货物收运、操作、安检及安保人员)进行培训,如需集中面授的机场代理企业亦可直接与本协会联系以派教员到当地进行培训(包括对经济条件不好的边远机场免费培训的)。具体事宜可与本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10-85633938

 

4.鉴于目前因民航反恐及货物安检力度加大,航空邮件及EMS快件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品剧增,且近年来在国内外发生多起泄漏伤人的情况,为保证上述两会及公共和航空安全,欢迎邮政企业与本协会联系,依据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ICAO)、万国邮政联盟(UPU)规定及上述国内的法律法规,通过本协会网站对各邮政点进行航空安全知识普及培训。考虑邮政企业化后因仍承担国家公共事业工作及任务而带来的各类困难,本协会将给予大力支持和支援;

 

5.各会员航空公司(特别是执行国家领导人专包机任务及航班经常载运政要旅客的)及其地面代理亦应加强合同货运代理的安全与安保管理,并要求其与货主在托运货物前签订安全与安保合同。收货时应严格检查货运代理企业的交货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危险品常识培训。对于未接受过上述培训合格及两年后未复训的货运代理交货人员,不得接收其所交运的货物并应及时通报至本协会或局方监管部门,更不得发放货运单给未受过本协会安全与安保教育和培训的非资质认可的货运代理及快递公司;对于检查发现货运代理所交货物及快件中的产品安全性及质量存在问题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及时报告当地主管产品安全及质量的有关政府部门(如主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及检验检疫等部门)并抄报民航局方有关部门,以对制造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不慎收运后而危及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及航空安全;对于涉嫌谎报、匿报、欺诈、走私、治安及安保的,要及时报告局方公安和当地公安部门及海关、工商等有关部门查处,以防因处理不及时或不当而酿成空防事件及安全事故。

 

三、强化对旅客及货主告知义务和宣传

(一)1.各会员航空公司及其货运销售代理企业要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部分的有关条款在其收货等营业场所张贴危险品宣传品及安全须知(特别是对疑似危险品),以向托运人尽安全告知义务,并使其依据合同承担应负的安全与安保责任;

 

2.各货运代理亦应依法向货主尽安全告知义务,可在提供各托运人填写的托运书或在与货主签订的托运合同上注明警示文字及条款,如“不得谎报及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及国家管制的物品,否则,将违反国家及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将由托运方负责”。鉴于前不久发生因北京保盛腾龙货运代理的南苑机场收货人员未受过本协会的有关培训,收货时也未事先向托运人尽安全告知义务且未查出中托运人中通快递公司托运给该代理的货物中夹带仿真枪,到机场交货时被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安检部门检查出并报当地民航华北公安局的案例,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无论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在具体涉及违禁品及管制物品(如武器、管制刀具及用于抢劫和劫机的仿真枪械)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特别是毒品及《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限制的物品及原料,可向当地民航公安部门咨询。如奥运期间本协会发放的危险品告知张贴宣传资料因损耗而需替换的,可向协会订购,联系电话:85632289

 

(二)各会员航空公司及其客运代理企业亦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定,向旅客尽安全告知义务,以防行李中夹带危险品及违禁品,并减轻机场安检的压力及风险。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 将所代理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旅客须知或契约条件(特别是有关危险品及违禁品的)印制成宣传告知牌(应为中英文对照)并张贴在售票处显著位置,以履行安全告知的义务;

 

2.对于有网上售票及值机的,可在网页上建立相关警示或将有关防止夹带危险品及违禁品的须知设置在网页或旅客的打印登机牌上,以便订票告知旅客;

 

3.对于电子客票的,可将相关安全告知内容及注意事项以印章的方式加注在行程单上或以短信发送至旅客;也可将相关安全告知内容印制在机票或行程单套(袋)上;

 

为配合相关工作,协会将制作相关航空安全宣传画(册)资料以成本价格提供各企业使用。对于不尽安全告知义务的客运销售代理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代理资质。

 

(三)鉴于国际民航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及我国民航主管部门定义的危险品与其他运输的标准有所不同,故建议邮政企业对于空运的邮件、快件及包裹亦应参照民航的标准向寄件人进行安全告知义务、宣传及内部安全与安保的教育,以免再发生上述伤人事件。安全告知的印刷样本可由本协会无偿提供,具体事宜可与本协会联系。

 

四、强化协会自律管理并配合局方的监管与执法

协会监管部门及各地区代表处要加大对客货代理企业的自律监管力度,并主动接受局方有关部门的指导及监督,积极配合局方的安全与安保监察与执法,并将所在地区资质认可的代理人名录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的自律管理检查情况汇报给局方有关部门、航空公司及其机场和其地面代理;对检查出来有安全问题的代理人,要依据民航《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报当地民航局方及有关政府部门;对于航空公司及其机场地面代理等单位反映或举报来有问题的代理人,要认真对其整改,对于严重违规的代理企业一律取消其代理资格;不得替违规代理人说情,更不得替其掩隐瞒事实真相,否则,将严肃处理。

 

五、民航局及协会的相关文件及信息可从本协会网站上查阅或下载。对于本通知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政府部门对危险品运输有特殊管制措施或政策要求的,应当认真按其规定要求执行。本协会将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有关不安全事件将进行通报,以加强客货代理人的管理。

 

特此通知

附一:

民航局《关于两会世博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774号文件)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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