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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新大洋(北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267家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的通告

 

各会员航空公司: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按照民航局年检工作与整顿规范销售代理市场秩序工作紧密结合的要求,做好世博会保障工作,切实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销售代理企业监管,建立起完整、准确的代理人信息数据库,为政府部门和航空公司提供有效数据奠定扎实的基础。中国航协依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09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全国一、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进行了2008年度年检工作。
 
根据中国航协2008年度销售代理企业年检的实际情况,发现部分代理企业资格认可证书已过期,未办理到期换证和中国航协多次通知,拒不参加年检的现象。违反了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扰乱了销售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维护航空运输正常的销售代理市场秩序,为了迎接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对违反《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未通过年检的企业并拒不改正的“新大洋(北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267家销售代理企业,现发出通告予以注销其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望各会员航空公司在签订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时,引起注意。
 
特此通告。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