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航空公司、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
2009年9月9日,成都至昆明的CA4413航班落地后,在货舱发现有活体蛇,经地面人员搜寻,共找到145条无毒活体蛇。该件货物货单号为999-33206040,共15件130公斤,申报品名为“标书、服装、鞋、化妆品、电路板”等,该票货物托运人为“成都天航航空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航四川省监管局市场处关于加强航空货运市场安全管理的工作会议精神,经中国航协西南地区代表处核查,成都天航航空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航公司”)为民航西南管理局移交的二类航空客货运销售代理企业。该公司由于营业执照的营业地址与资格认可证书的地址不符,西南地区代表处于2009年3月10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根据成都空港货站提供给民航四川省监管局的报告,仅今年二季度,天航公司就有十一起伪报、瞒报品名交运危险品、违禁品的事件。
天航公司所从事的上述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部)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 TI规定,在接收及操作货物时未认真检查和辨识货物中是否夹带危险品,违反了《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第45条,超出资格认可的业务代理范围,从事航空货运危险品运输代理业务,造成了重大的航空运输安全隐患及严重不良影响。
鉴于天航公司的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违反了航空公司的安全规定,违反了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应该遵守的代理条件,严重干扰了航空货运的安全秩序,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和民航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民航四川省监管局“关于对‘9.9’事件违规代理人处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予以注销“成都天航航空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二类航空货运销售代理资格。
中国航协呼吁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要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及安保管理,加强航空运输安全教育和法规教育,严格按规章操作,站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庆六十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的高度,处理好本企业经济效益与行业整体运营安全的关系。并希望各会员航空公司及时反映航空货运的市场信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中国航协将按照政府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航空货运销售代理的自律监管,以坚决杜绝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告。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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