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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工作)委员会信息简报

08-05-29

       中国航协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08年3月正式成立,委员会于3月11日召开了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全国民航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行业自律公约》,《创建“迎奥运文明诚信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活动的实施办法》,“代理人(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报告”等事宜。

       为了进一步明确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发挥各省(市、区)代理人协会的作用,4月17日中国航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并对代理人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为贯彻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委员会通知要求,各地区代理人协会积极行动起来,大连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于4月11日在大连召开了协会理事扩大会议;辽宁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于4月29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代理人大会,会议邀请民航辽宁省监管办市场处领导,中国航协东北代表处领导参加并讲话;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于5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理事会,会议邀请中国航协销售代理人(工作)委员会,中国航协华北地区代表处领导参加并讲话;上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协会于5月22日在上海召开了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以上会议传达了委员会会议和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地区代理人协会的工作,并就委员会的下一步工作、代理企业普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以上协会按委员会“通知”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了委员会。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委员会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依据,打好了基础。